关于举行“传承红色基因、展示乐龄芳华”甘肃省中老年红歌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20 10:08|栏目: 通知公告 |浏览次数:

全省各市(州)老年大学、老年艺术团体:

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弘扬长征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,甘肃省老年基金会和甘肃省老年学学会决定在会宁县举行全省“传承红色基因、展示乐龄芳华”甘肃省中老年红歌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紧紧围绕庆祝建国七十五周年这一主题,歌颂我们伟大的党、伟大的祖国、伟大的人民军队光辉历程和巨大成就;歌颂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新生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;歌颂人民群众听党话、感党恩、跟党走的坚定决心和信心,传承红色基因,展示乐龄芳华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8月30日止,为各参赛队排练和报送节目时间,各市(州)至少报送两个以上参赛代表队,统一用电子版视频报送至邮箱:1259118429@qq.com.并注明报送单位、代表队名称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,每个代表队可报送1一2个节目

8月30日至9月5日为初评、复评阶段,由组委会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初评、复评,确定参加会宁决赛的参赛代表队及歌曲。

9月21日上午各入选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在会宁集中进行决赛,由专业评委老师现场打分,现场公布比赛成绩,现场颁发奖牌奖金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部分获奖代表队还将参加9月22日上午由中国老年艺术团与我省新老艺术家联袂举行的“传承红色基因、展示乐龄芳华”文艺汇演。

三、参赛人员

全省各中老年艺术团体、各老年大学均可报名参赛。每支代表队不得超过50人.

四、表演形式

以大合唱为主,釆取表演唱、小合唱、歌伴舞、器乐伴唱等多种形式均可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大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50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各3000元;优秀奖若干名,奖金1000元。并设优秀组织奖(按照各单位推荐作品数量及质量确定)。所有获奖团队和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和奖金。

六、评选标准

1.作品主题鲜明,歌颂祖国,彰显红色歌曲内容,展现文化自信。

2.鼓励原创,作品音乐风格新颖,旋律朗朗上口,易于传唱。

3.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,感情真挚饱满,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
4.节目编排体现新创意,表现形式恰当,服装、道具、音乐等搭配得当。

5.对作品诠释到位,使人产生共鸣。

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省老年基金会、省老年学学会、会宁县政府。

承办单位:兰州澳德商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
协办单位:会宁县老年人协会

为确保红歌大赛圆满成功,成立甘肃省红歌大赛组委会,组委会由省老年基金会、省老年学学会和会宁县政府领导组成,办公室设在省老年学学会。

联系人:张锴铭   电话:13893233991

  红   电话:15393160862

甘肃省老年基金会   甘肃省老年学学会

2024年7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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